进出口业务常用单证概述,按类型分为:财务单证(发票、保险单)、运输单证(提单、AWL、CMR)、质量保证单证(检验报告)。出口商应熟悉向国外出口货物所需准备的单证。在本文中,我们将回顾最常见的方法及其关键特性。
财务文件
Proforma发票(“PI”)
形式发票(“PI”)是一种行政文件,由出口商在货物装运前发送给进口商,说明将要发送的商品的类型和数量,它们的价值,以及关于即将发货的其他商业和技术数据。形式发票是在卖方在交付作业开始前向买方要求付款时开具的。
商业发票(CI)
商业发票列出了出口商向进口商提供的商品类型,其质量和数量,其单位和总价格,卖方的姓名和地址,买方的姓名和地址(卖给/船舶卖给/委员会的账单),送货地点(完善适用Incoterms 2010.)和,付款条件(付款类型和付款截止日期)。
商业发票证明销售已经发生(对于卖方而言),购买已经完成(对于卖方而言),确定海关应税金额,并分别在卖方和买方的会计系统中创建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
在某些情况下,在发送到进口商之前,必须由当地商会(已证明发票)证明商业发票(这意味着发票必须被出口商的商会合法化,以考虑有效买家)。证明发票是对阿拉伯国家出口的常见做法。
形式和商业发票之间的差异
商业与Proforma发票的不同范围:
颁发商业发票,为海关官员提供足够的信息,以确定适用的进口职责和货物供货所在国家的资格。
商业发票是与税收和法律有关的真正发票,而形式发票不是真正的发票(即出口商在其会计系统中不记录贷方,而进口商没有义务在另一方面记录借方)。
Proforma发票通常仅在实际交付和相关财务交易时使用。这种类型的发票可能看起来与实际的商业发票非常相似,因为它描述了商品及其价值。
格式化差异:
Proforma和商业发票没有指定的格式(需要领事发票的国家)。
不同之处在于,商业发票始终显示从税收和法律角度来看有效的特定信息,例如每件商品的描述和数量,货物的价值,原产国,地点。购买,以及卖方和购买者的姓名和地址。
这种指示可能在形式发票上缺失,形式发票应该只包含足够的信息来概述未来或即将进行的交易。
职责:
出口商始终负责在运输货币价值和国际付款的货物,商品或文件时向海关官员提供商业发票。
在某些情况下,当没有发生货币交易时,例如当货物作为礼物运送时或作为预期未来交易的样本时,出口商可以使用形式发票(因为不收到贸易资金)。
领事发票
一些国家要求卖方在预定义形式(领事发票)上发票当地买家,并且不允许出租具免费格式。有兴趣控制进口货物数量和质量的国家使用领事发票,因为多种原因(反倾销,税收,进口控制,统计数据)。
要发出领事发票,卖方请求从进口国的领事馆填写表格,填写它并提交与标准发票一起提交。
货物保险单
保险证书是由保险公司发布的可转让文件,这些文件保护货物免受预定义的意外事件(或在政策中详述的其他事项)的费用。
作为CIF的特定交付条款,保险证明是强制性的。买方或卖方可以通过买方或卖方购买保险费,具体述人员对运输风险的合同责任(由适用的Incoterm定义)。
申请保险所涵盖的负面事件的索赔,必须提交有辅助文件的副本,例如但不限于发票,包装清单,提单和案例报告(通常保险代理商与涉及托运人和承运人的各方合作起草。
运输文件
包装清单(“PL”)
装箱单显示订单的装运细节:数量(净重和毛重,加上体积)和已装运货物的质量,装运日期,其他物流细节,如路由和货代,以及货物的HS关税编码(协调编码)。
包装列表还可以指示用于货件的封装类型,例如案例,盒子,板条箱,鼓,纸箱,托盘,容器等。
包装列表通常不会显示在商业发票上显示的定价信息。
包装列表通常是物理上附着在包装中,以促进出口和进口国的海关业务,并允许收入的货物与购买商店的购买订单进行调和。
送货单
交货票据是陪成货物的文件,并描述货物的数量和质量。
一般来说,卖方要求买方在收到货物后会签送货单,以证明货物已如期收到并接受。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的承运人收集签名。
交货通知范围:
- 对于出口商:将库存从仓库或生产线上移除,并向进口商证明发货情况
- 对于出口商:在收到后检查采购订单与交货之间的匹配项
- 对于承运人:作证,货物已收集并运送到目的地。在一些国家,交货票据也是财政文件。
提单(“BL”)
提单(“B / L”)是货物所有者(出口商/卖方)和负责货物交付的承运人之间的合同文件(船舶运营商)。
提单账单代表了货物上的标题,可以是可转让或不可谈判的(后者称为“直接提单”)。
可转让的提单可用于转移运输中货物的所有权,是对信用证涵盖的交易的标准要求。
B / L由托运人/出口商发出的承运人(或其一个代理商)发布,并由船长,代理人或船舶的所有者核对。本文件的范围是确认货物(货物)的收到,以确定运输合同条件,并确认将货物交付给目的地的名为目的港的承诺。拥有原始账单的实体或持有原始账单的人可以在抵达港声称货物交付。
B / L是支付的关键文件信用证。当LC参与交易时,必须以特定的措辞发出B / L并显示精确的指示(船上的日期,收货人和通知当地代理商的船舶名称,名称和地址,货物指定)。
提单票据通常显示以下信息:
- 托运人名称
- 转发器和船只的名字
- 货物的质量和数量(净和毛重)
- 保险
- 船上免费
- ETD / ETA(估计出发时间,估计到达时间)
- 一般运输条款和其他合同条件
- 等。
持有正本提单的一方可以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后提取货物。
空运提单(“awb”)
空运提单(AWB)是为航空货物签发的不可转让的运输单据。由于不可转让,运单不代表货物的所有权,也不能用于运输过程中转移货物的所有权。
空运提单只说明航空公司已装载货物,并有义务将货物运往指定的目的地机场。
AWB应该表明:
- 收货人(一般,进口商或买方)
- 商品描述(数量和质量)
- 纪录片信用要求的任何文本
议院提单(“HBL”)
这是一名代理机发出的特殊提单,通常不可谈判(因为它不代表货物的标题)。
Exporters should verify if a house bill of lading, instead of a carrier’s issued bill of lading, is accepted by the importer’s bank in case the transaction is covered by a letter of credit (some banks may not accept it due to its non-negotiable nature).
多式联运票据(FBL)
多式联运提单(“FBL”)是一份发布的国际运输文件,以涵盖两种或多种运输方式,例如通过道路运输,然后由铁路或海上发货,然后通过道路发货。FBL可以是可协商的(当签发“订单时”)或不可转让(在大多数情况下)。
fbls是由菲亚塔授权转发器/承运人作为运输合同和货物收据确认。
CMR.
CMRS是一份普通文件,当货物由卡车从卖方到买家。
CMR由卖方或承运人填写,但承运人应在收集货物后签署。
本文件的目标如下:
- 它指出缔约方(托运人和承运人)的责任和负债
- 代表货物已从托运人移交给承运人,并且承运人已经占有货物
- 当收货人统计时,证明货物已交付并收到,并将承运人执行了货物
CMR不可转让,不代表货物的名称,但经常使用,甚至在跟单信用证的情况下。
原产地证(“coo”)
一些进口商要求卖方制定特定文件(称为“原产地证书”),证明了货物的实际起源。
此类证书由出口商的商会颁发,基于其书面请求及可用性证明商品的实际起源(要求对制造商和经销商不同)。
当出口商未能提供有效的原产地证明时,进口国的海关可以拒绝货物的清关。
原籍国和优惠的国家不应与送货国家混淆:
- 原产地:指制造货物的国家
- 的国家优惠起源:对于在多个国家制造的产品,优惠来源是大多数商品价值的国家(一般来说,超过生产总产成本的50%)
- 航运国家:无论(优惠)原产地,货物已发货的国家
原产地证书是信用证中经常要求的文件,因为进口商希望卖方证明购买和运输的商品的实际原产地(例如受低成本商品保护)。
要获得原产地证书,出口商必须亲自或在线申请商会。
腔室通常要求证明材料的实际起源,这可能是例如出口商供应商颁发的类似证书或其他类似文件。原产地证书的成本通常是伴随货物的发票的价值(价值的0.25%和1%之间)。
原产地证书
形式A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原产地,允许从发展中国家(包括在GSP中包含的人,偏好一般制度)的进口到一些发达经济体或地区的关税。Form-A COO由商业的商人在产品的原产国发布。
为促进新兴经济体发展,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颁布了a型原产地证书。
受惠国的名单可以在这里咨询。
受限制的目的地声明
限制目的地声明是出口商在出口单据(如形式发票及商业发票)上所列明的一项规定,用以通知进口商、货运代理人及其他有关人士(例如海关)货物有特定目的地而非其他目的地。
这种类型的限制用于遵守出口管制法规,该规定禁止出口商的双重和敏感商品将商品发货到特定国家(示例伊朗,朝鲜等)。
质量文件
第三方检验证书
一些买家要求第三方检验证书确保进口货物符合具体的制造标准/规范,并确定运输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对应于订购货物的数量和质量。
检查在制造业务期间,在出发港口或抵达港口的独立组织可以在制造业务期间执行,这些组织向买方和供应商中立(例如SGS.那DNV.那劳埃德等等)。
除非销售合同另有约定,此类检验的费用一般由买方负担。
第三方检查主要有四种类型:
1。生产前检查:要求这种类型的检查来确定制造商在实际制造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组件和部件的质量。这种类型的检查对于大量供应是常见的,其中低质量的原材料和零件的风险可能为最终用户产生巨大的灾害。
2.“DUPRO检验”(生产中):这种类型的检查用于评估制造业务期间的平均产品质量,以确保它是可接受的和稳定的。虽然这种类型的检查是昂贵的,但它可能有助于发现货物前的问题或收到有缺陷的产品。
3.装运前检查:这是最常见的检查类型,在发货地(发货人仓库或制造设施)和产品的随机抽样上执行。
4.在容器负载:在这种情况下,检查员在集装箱(装载长凳或转发器仓库)时验证货物。
最后一类检查,不那么常见,是到达港口的检查。
在任何上述类型中,检查可以通过使用特定仪器来视觉或执行(例如:PMI测试,以验证钢产品的化学成分)。
根据信用条款,大多数信用证包括第三方检验证书作为所需文件。卖家应拒绝买方签发检验报告的信贷信,而不是中立的第三方,因为这将使他们暴露于严重和明显的支付风险。
分析证书或工厂证书
对于某些商品,如化工产品和原材料,出口商还提供化学证书,以证明货物符合成分、酸度、粘度、湿度指标,并符合适用的规范和法规(如Reach或Rohs)。
通常由各方任命的独立实验室(在出发之前或之后)执行此类分析。
其他的商品,比如那些金属制品,是随货物一起运输的华体会体育平台磨坊试验证书由制造商(或其他指定实体,如检验公司)签发,以验证材料的化学和机械性能(通用的是EN 10204 3.1、3.2等)。